《妈妈良品入驻商家管理总则》
为了给妈妈良品用户(下称用户、买家或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维护妈妈良品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妈妈良品平台服务协议》等制定本规则。
妈妈良品(以下简称良品或平台)入驻商家管理总则,是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的条款。良品有权对商家的行为进行单方认定,并基于该事实,严格依据本条款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商家应该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经有规定的,同时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未规定的,良品有权酌情处理。但是良品对商家的处理不排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良品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商城、商家后台予以公示,若商家不同意本规则或本规则的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良品的相关服务并以正式书面盖章的通知方式告知良品。如相关变更生效后,商家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表示商家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良品有权依照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并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除采取下述规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外,良品认为商家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良品可根据实际情形,对商家采取必要的市场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屏蔽/下线店铺、冻结保证金等。
目录
第一章 商家资质管理规范
第二章 商品发布管理规范
第三章 商品销售行为管理规则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五章 禁止性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商家资质管理规范
一、入驻商家资质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
3、商家所经营门类商品国家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及相关认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具体以妈妈网商家中心各类目资质要求为准。
二、资质公示要求
入驻后的商家需要在妈妈网商家中心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授权书等。良品对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依照《电子商务法》,系统将自动推送到商家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供消费者查看。
第二章 商品发布管理规范
一、发布违禁商品及违禁信息
商家不得在商品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描述、商品图片),店铺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命名、店铺分类、店铺介绍、店铺公告、店铺留言),以及社区和论坛等所有信息发布区块发布违法违规及禁售商品相关信息。
违禁商品具体如下:
1、枪支、弹药、军火或相关器材、配件及仿制品。
2、易燃、易爆物品或制作易燃易爆品的相关化学物品。
3、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内容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4、人体器官、遗体。
5、用于窃取他人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6、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7、麻醉注射枪及其相关商品。
8、走私、盗窃、抢劫等非法所得。
9、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化学品,以及含有黄色淫秽内容的商品、信息。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文物。
11、管制类刀具及甩棍、弓、弩、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12、卫星信号的地面收发装置。
13、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14、赌博用具及作弊工具。
15、尚可使用的发票、其它可用于报销的票据以及此类票据的代开服务。
16、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药品。
17、粉末、液态女性催情类商品。
18、国家保护动物的活体、肢体、皮毛、标本、器官及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19、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设备。
20、可能用于侵害他人信息的黑客软件、教程、书籍。
21、尚可使用的证券、政府发放的消费劵及相应代购、推荐服务。
22、军警制服、标志及军警专用制品。
23、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24、有毒化学物、农药及相关信息。
25、烟草专卖品。
26、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内容的漫画、书籍、游戏、音像制品以及SM用具、成人网站的账号及邀请码、原味二手内衣物、陪聊陪逛服务等情色低俗商品或信息。
27、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
28、国家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
29、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30、撬锁工具、开锁服务及其相关教程、书籍。
31、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32、发行时带有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卡。
33、特供酒、军需酒、自制酒。
34、用于全新销售的伪造变造的数码商品。
35、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6、制作毒品、易燃易爆品的方法、书籍。
37、利用电话线路上的直流馈电发光的灯。
38、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39、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40、其他国家违禁商品。
处罚措施:
商家销售以上商品的,全额扣除保证金,并采取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关闭店铺等),同时做报警处理或提报相关监管部门。
二、发布超出类目商品
1、超出商家自身经营类目范围商品。
2、未得到授权、资质不全商品。
3、未在良品平台许可范围内商品。
处罚措施:
商家发布以上商品进行销售的,每次每件扣除保证金1000元,并采取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关闭店铺等)。
三、发布不实功能食品
明示、暗示具有治疗、保健功效或者某种营养素功能的食品,或者以个体经验进行宣传的食品。
处罚措施:
商家发布以上商品进行销售的,每次每件扣除保证金1000元,并采取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关闭店铺等)。
四、页面信息描述与实际商品不符
定义及认定:商家应对其销售的商品如实描述,承诺其销售的产品和上传的产品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在妈妈良品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确保该等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错误或虚假描述信息、漏发商品关键信息:
1、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产地、功能、市场价(等同吊牌价)等信息的描述与用户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
2、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用户收到的商品不相符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
3、使用虚假的好评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4、发布临期商品时,商品名称中需注明"临期商品"及"过期时间",商品详情中需注明商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5、商家店铺中提供的商品图片需与实际商品相符合(包括赠品与配件),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6、在商品标题、图片、商品详情、店铺等中出现其他网站的LOGO等任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天猫商城、淘宝网、拼多多等。
7、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8、商品与所发布的分类或属性不符的。
9、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10、发布错误的商品信息(包含件数、型号、颜色、尺码、主图等)。
11、商家不得随意修改预售商品到货时间,如商品未按时到货,商家需提前通知用户。
处罚措施:
若用户投诉或良品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商家实际商品与描述不符,良品有权将商品下架并同时按照订单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向用户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妈妈良品以先行赔付形式给用户,后续从商家保证金中扣回或向商家追偿。
五、违反发布信息管理要求
是指商家未按本规则及妈妈良品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景:
(一) 发布广告信息
1、发布信息中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店铺介绍等非实际交易信息。
2、发布非妈妈良品购物链接、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特殊情形除外。
3、以批发、代理、广告、海报、招商等形式发布的商品。
4、商品标题中有指向实体(线下)店铺名:如妈妈良品天河路专卖店。
(二)使用极限用语
1、商品正标题、副标题、图片、详情页等所有商品介绍中不得出现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如出现以下绝对化用语、排序词且无法证明的按照虚假宣传处以退一赔三,最低500元赔付用户,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级、世界级、宇宙级、全球级、世界领先、全国首家、最、最高级、最佳、最新、最低、最高、最大、最具、最优、史上最、最先进、全球最新、全网最低价、最新发明、最新科学、最新技术、全球最新专利、最先进加工工艺、顶级、顶尖、顶端、顶峰、极品、极端、巅峰、绝对、首选、第一、唯一、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绝无仅有、万能、销量冠军、抄底、空前绝后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词。
(三)发布侵权信息:商家不得在商品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描述、商品图片),店铺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命名、店铺分类、店铺介绍、店铺公告、店铺留言),以及社区和论坛等信息发布区块发布涉及侵犯他人人身权益或知识产权或使用侵权的宣传素材(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图片),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所有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现行法律法规。
处罚措施:
违规发布上述信息的,商家须24小时内按规定对用户及时进行退换货、补发货及按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出现极限用词,如被举报,由商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
第三章 商品销售行为管理规则
一、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
商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全额扣除保证金,并清退店铺。
二、出售劣质商品
1、发现出售商品含国家明确禁止的有毒物质,全额扣除保证金,并清退店铺。如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商家负全部法律责任。对妈妈良品造成严重影响的,良品除以上处罚措施外,还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发现出售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要求或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商品,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保证金或清退店铺。
三、出售假冒商品
出售假冒商品:指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包括涉嫌出售假冒商品行为和认定出售假冒商品行为。
1、发现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商家向妈妈良品支付50000元违约金或全部保证金金额(两者以较高的为准);涉及商品商家需按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标准对用户予以赔付;对妈妈良品造成严重影响的,良品除以上违约处罚外,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发现出售假冒商品(包含但不限于:冒用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盗版等),商家向妈妈良品支付50000元违约金或全部保证金金额(两者以较高的为准);涉及商品商家需按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标准对用户予以赔付;对妈妈良品造成严重影响的,良品除以上违约处罚外,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有权利人或消费者投诉商家销售本条第2款规定商品的情形,如权利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具鉴定报告等书面说明,鉴定该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或权利人提供相应担保、保证的,妈妈良品有权根据单方判定对商家采取限制相关商品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屏蔽、下架、关店整顿、冻结保证金等措施直到争议纠纷事件解决为止。
四、申请取消订单未告知
申请取消订单未告知,指的是由于商家自身原因导致订单最终取消的,原因包含但不限于:订单缺货、价格标记错误未发货、联系不上用户、报关失败、地址无法送达等,针对申请取消订单未告知的情况,商家需根据用户意愿按以下方案进行处理:
1、若用户在订单交易未成功后7日内重新订购,商家应将差价(如有)补偿给用户,如用户投诉至妈妈良品,妈妈良品有权代商家将差价先行赔付给用户,后续从商家保证金中扣回。
2、用户不再订购此商品,仅针对取消订单未告知进行投诉,商家应按照缺货商品的实际支付金额(去除运费后的商品实际支付金额)的30%(最低不少于10元,最高不高于500元)支付违约金,如用户投诉至妈妈良品,妈妈良品有权将违约金代商家先行赔付给用户,后续从商家保证金中扣回。
五、缺货管理
商家应及时查看库存并更改系统信息,下架缺货商品。如发生缺货无法发货的情形,需在用户订单生成后24小时内电话联系客户,需调货的,告知客户商品的到货时间,无法调货的,需明确征得客户同意,并于24小时内取消订单申请。如因未联系客户或因商家缺货导致客户投诉成立的,商家应按照缺货商品的实际支付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至消费者。
六、发货管理
(一)虚假发货订单:是指商家上传至妈妈良品后台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信息存在明显的物流轨迹放缓等异常情形,及/或商家上传物流单号后消费者在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
1.1若商家上传物流单号后,对应物流信息显示该包裹在发件网点所在省内转运其他快递的,则以转运后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信息作为判断是否虚假发货的依据,多次转运的,以系统监测当时最新的物流单号为准。
1.2虚假发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2.1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包括转运后物流单号,下同)后的24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物流信息。
1.2.2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后的24小时内没有后续的物流信息更新。
1.2.3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至离开首个分拨中心(由各物流公司指定的,具有存储、分拣、集散、转运功能的集货地点,每日交接所管辖区域内所有站点的揽收包裹,名称可能为“分拨中心”、“转运中心”、“中转站”等)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超过48小时,偏远地区超过72小时(如新疆、西藏),极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的,以首条物流信息显示的网点所在地为准)。
1.2.4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物流信息。
1.2.5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地址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地址不符。
1.2.6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1.2.7其他订单物流信息异常或者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二)欺诈发货订单:欺诈发货是指商家在发货过程中向消费者发送空包裹或与商品描述明显不符的其他物品,或者实施其他情节严重的欺诈行为。
2.1欺诈发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2.2商家上传订单物流单号后,消费者收到刷单包裹(包括但不限于空包裹、与实际购买商品不符的包裹等)的。
2.3商家上传订单物流单号后,消费者收到与商品描述明显不符的其他物品的。
2.4商家在发货过程中实施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在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
2.5消费者收到的商品物流单号与妈妈良品后台订单详情中显示的物流单号不符的。
处罚措施:
1、对于消费者投诉、妈妈良品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商家虚假发货、欺诈发货的订单,妈妈良品有权从商家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并赔付给消费者。
2、妈妈良品依据本条规定对相关虚假发货、欺诈发货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的实际发货义务,无论妈妈良品是否已经实际从商家保证金余额中扣收违约金并赔付给对应的消费者,商家都应继续履行就相应虚假发货、欺诈发货订单的实际发货义务。
3、商家在自然月内发生虚假发货、欺诈发货,妈妈良品平台有权对店铺做出如下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违规程度 | 违规判定(每月) | 违约金(按月) | 限制经营 |
轻微 | 20单(含)以内且金额二万(含)以下 | 2000 | 关店一周 |
一般 | 20单以上至50单(含)内且金额五万(含)以下 | 6000 | 关店两周 |
严重 | 50单以上或金额在五万以上 | 10000 | 关店一个月 |
其他 | 80单以上或存在其他严重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虚假发货损坏平台声誉等 | 扣除全额保证金并冻结货款 | 清退 |
七、缺货
指用户购买商品后,商家主动联系妈妈良品或消费者告知无法在发货时限内完成发货,或者商家发生延迟发货或虚假发货、欺诈发货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发货,相关订单将被妈妈良品判定为缺货订单。具体类型如下:
1.1商家主动联系妈妈良品或消费者告知无法在发货时限内完成发货的。
1.2订单发生延迟发货后3天内仍未发货,即发货时限届满后3天内仍未发货的。
1.3作虚假发货、欺诈发货处理的订单在上传物流单号后5天内仍未真实发货的。
1.4若商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货,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或可能发生该等情形后立即主动联系妈妈良品,以书面形式对该等情形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妈妈良品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处罚措施:
1、对于缺货订单,妈妈良品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订单商品实际支付金额的30%(去除运费后的商品实际支付金额,最低20元最高500元)向用户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妈妈良品以先行赔付形式给用户,后续从商家货款中扣回,同时妈妈良品有权关闭交易并对消费者进行退款。
2、妈妈良品对缺货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作为销售者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若消费者依法发起索赔,商家应自行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商品缺货对应商家店铺处理
3.1对于发生缺货的商品,妈妈良品有权视情况通知商家予以下架,或者采取强制下架、禁售等措施。
3.2商家在自然年内发生缺货行为,妈妈良品在扣收消费者赔付金的同时,还将视情况对店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延迟发货
指商家未在发货时限内完成发货,即商家未在发货时限内上传商品订单对应的真实物流单号至妈妈良品后台,该订单将被自动标识为延迟发货订单。
1、订单审核通过后48小时之内商家应操作发货并同时向系统提交快递单号(提交快递单号时间以妈妈良品系统记录为准)。
2、商家自发订单,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需能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揽收时间为准)。
3、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海外购商品,商家需要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按照本条1,2款中的时效发货。
4、发货包装中(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盒、内部夹页、退换货页、封箱胶等),商家可以增加妈妈良品平台店铺链接及二维码链接等信息。发货包装中不得有其他平台的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链接、二维码、联系信息),或与该店铺商品无关的信息。商品外包装不得贴有其它公司logo。
处罚措施:
1、违背以上1、2、3的订单,每迟延一天每单扣10元。
2、违背以上第4条的订单,每次每单扣50元。
3、双方交易达成后如消费者投诉乙方延迟发货成立,则甲方除依据甲方平台规则对乙方进行处理外,同时按照如下规则处理:若消费者发起投诉后,乙方表示商品无货或未按时发货,乙方须向消费者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最低不少于1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该违约金由甲方优先赔付给消费者。同时,对于乙方未按时发货的,乙方须在消费者发起投诉之日起12小时内上传可查询到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快递单号,若超时,则消费者有权取消订单。
4、商家标记发货后的24小时内没有物流公司的揽件信息按发货延迟处理并处罚。
5、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如生活旅行类、定制类、装修服务类、大件商品、海外购商品,商家需要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按照本条1,2,3款中的时效发货。
6、无特殊原因快递单号收货地址与实际收货地址不符按未按时发货处理并处罚(如系统显示买家收货地址是北京,但快递信息显示签收是上海)。
7、上传包裹号错误,在客服联系后24小时内提供正确包裹号且包裹号所显示快递信息在规定时效内发货,不作处罚,超过发货时效,按延迟发货处理;如客服联系后未在24小时内提供正确的包裹号按欺诈发货处理并处罚。
8、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因为缺货、价格变动等原因不愿发货的订单,用虚假发货单使得订单详情中显示发货但实际货物未发出的行为按虚假发货处理并处罚。
9、对于未在后台点击出库,但货已发出,按未发货处理并处罚。
说明:
1、国外订单,商家如无法发货,必须在商家首页明确公告或设置相应的合理运费金额。
2、特定节假日如商家不发货、延迟发货、发货但物流较迟缓、提高运费发货,须提前3天在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清楚描述,告知消费者。
3、如遇交通运输管制、大雨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发货的订单无法发货或延迟发货的,不适用本约定。
4、分包裹发出订单,需将订单中涉及到的所有快递包裹号同步短信、电话通知用户。
九、退换货及退款审核管理规定
(一)如商家出现少发、错发、商品质量等商家原因导致的退换货问题,导致用户申请退换货,无论包邮与否,订单的往返运费由商家承担;若存在包装破损、商品错误、商品少发、商品有表面质量问题等影响签收的因素,用户有权进行拒签,订单来回运费由商家承担;如用户自身原因(色差,尺码不合适,购买错误等非质量问题)拒收,订单退还运费由用户承担。
(二)7天无理由退货中未签收或退货的,用户购买的包邮商品,商品页面未做特殊描述的,如遇用户拒签,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承担运费。
(三)退换货操作要求
1、 用户通过前台提交的自助退换货申请全部由商家审核,客户提交退换货申请,商家需根据用户描述的退换货原因及商品情况,在24小时内做出操作(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审核通过:需将退换货地址及注意事项描述清楚;审核不通过:需将不通过理由描述清楚,同时电话与用户进行沟通不通过原因。如需用户补充信息,即提供实物图片、质量问题检测报告等,同步电话、短信提示用户操作。
2、对于无法判断是否可退的情况,需要及时反馈客服,由客服判断后做出处理。
3、商家需在收到用户退回货物后48小时内(以物流显示签收信息为准)操作“同意退款”、“拒绝退款”、“同意换货”、“缺货”、“拒绝换货”,如未同意换货、退款需将不通过理由描述清楚。
4、退换货受理后第7天仍未收到用户寄回的商品,商家可进入商家后台退换货处理页面进行延期操作,非此原因,不得随意操作延期。
5、用户申请的仅退款,商家需要在用户申请后的48小时内操作(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6、商家审核通过用户的换货申请后,系统生成新订单,商家在生成新订单时间开始计算,24小时内发货并向系统提交快递单号,48小时内(从生成新订单时间开始计算)显示换货商品实际快递揽件时间(以快递公司记录为准)。
处罚措施: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每单扣保证金2元。
(四)超时退换货:
1、超时退换货:用户按照退换货申请单要求以快递的形式退回商品给商家,并快递运单号显示已签收超72小时(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但商家未给出处理结果,视商家为超时退换货。
2、不论用户提交退换货申请单时选择的处理方式(退货、换货),如用户进行投诉,判定商家超时退换货成立,将优先建议用户做退货处理,退款以妈妈良品余额形式为用户全额退款,优先赔付(实为先行退款)费用由商家承担。
3、退换货申请单选择处理方式为换货情况,若用户不接受退货,要求继续履行换货,商家有货情况下须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换货。
(五)超时审核退款:
1、若存在包装破损、商品错误、商品少发、商品有表面质量问题等影响签收的因素,用户有权进行拒签,商家需在收到拒收商品后72小时内为用户完成退款审核操作。水果、生鲜、鲜炖燕窝等不在可拒收范围内。
2、若妈妈良品判定商家超72小时(以快递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未审核退款,或无理由驳回退款成立后,妈妈良品有权以妈妈良品余额的形式为用户优先赔付退全款,产生费用由商家承担。
(六)先行赔付、追溯时效
商家的违规行为,通过消费者、权利人的投诉或妈妈良品排查发现,符合违规处理标准的,妈妈良品客服有权进行先行赔付,后续再核查情况进行责任判定。妈妈良品先行赔付不视为对商家责任义务的免除,妈妈良品有权随时在商家保证金中扣除该先行赔付款项。合作期内,妈妈良品有权随时追溯处理商家的任何违约、违规行为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及本规则的规定对商家的违约、违规行为作出处理而不受时效的限制。
(七)少、错件处理
1、商家必须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打包发送货物。
2、如后期客户投诉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商家需在接到客服通知后,48小时补发,72小时内显示补发商品的物流信息(以第三方快递公司记录为准)
3、如出现少发商品(包含赠品、配件),商家无法补发或拒接补发的。
4、如后期客户投诉错发商品(包含赠品),商家在收到用户寄回的错发商品后(以快递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48小时补发,72小时内显示补发商品的物流信息(以第三方快递公司记录为准)。
5、客服反馈用户投诉后,需商家在6小时回复处理结果。未按时回复处理结果的,妈妈良品有权直接为客户办理退款或先行赔偿,产生额外费用和财物损失,商家自行承担。
十、发票管理
1、商家提供给用户的发票必须是税局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2、商家客户下单后,商家需要按照订单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客户开具发票,严禁商家使用定额发票、收款收据、销售证明等代替;
3、商家开具发票的购买方信息与订单详情中客户提供的开票信息一致,不得有任何差异,对于购买方信息开具有误,商家需给客户更换正确发票;开票内容与该订单商家实际提供的项目一致;
4、发票金额:发票金额为客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
5、开具时效:商家需在客户订单完成的7个工作日内向提交开票申请的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如为纸质发票,商家需在发票开具2个工作日内给客户寄出;
6、对于客户投诉错漏开发票:
(1)一般投诉:商家需在妈妈良品通知后8小时内向客户补寄或补发发票,并在36小时向良品提供已重新开具发票的凭证。
(2)严重投诉:客户严重投诉、工商、消协、媒体、微博等特殊投诉,商家需在妈妈良品通知后1小时内向客户补寄或补发发票,并在36小时向良品提供已重新开具发票的凭证。
(3)客户自助申请补开发票,商家需在72小时内做出操作(通过、不通过),如审核通过后需24小时提供补寄或补发发票到客户指定的地址或邮箱。
处罚措施: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单扣除保证金20元;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每次每单扣除保证金100元,同时按订单实际支付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记商家责任办理退货退款。
十一、促销管理
(1)妈妈良品鼓励商家积极参加良品平台组织的全场促销活动,商家有权选择是否在妈妈良品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妈妈良品指定的促销规则参加,促销所产生的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商家应严格按照促销规则进行执行,按时按量提供促销承诺的优惠,避免用户投诉。
(2)各商家自己开展的促销活动需提前告知妈妈良品招商人员审核,妈妈良品批准后方能够执行。
(3)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在促销形式、折扣、促销商品或赠品的种类上,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妈妈良品的规定,否则妈妈良品有权强行干预或撤销此促销活动。
(4)在促销期间妈妈良品有权要求促销商品价格不高于竞争对手的同样商品价格,由于竞争对手价格变动导致促销商品价格不能达到妈妈良品要求的,妈妈良品有权停止促销行为或者修改促销商品价格,并及时通知商家。
(5)促销结束后及时更新页面信息,应及时撤掉促销提示。
违约:
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保证金100元-10000元不等。
十二、虚假交易
定义和认定
1、商家对所发布的商品注册多个账号进行虚假交易,抬高商品有效订单或者交易量的行为。
2、商家通过虚假价格或虚假交易,抬高商品分类排名的行为。
3、商家通过偷换商品信息,达到继承销售记录和商品评论的行为。
4、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妈妈良品的商品销量、妨害买家购物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自买自评、恶意更改价格、更换商品、空盒发货等。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或提高商品评分的,妈妈良品有权删除该商品或删除相关的评分。
5、订单交易未成功,商家须为用户办理全额退款,不得从退款中扣除平台服务费用。
6、商家通过非常规手段套取妈妈良品补贴费用,或偷逃抽成。
处罚措施:
商家违背以上1-6点的,每次扣保证金100元。如被定义为刷单虚假交易,平台将根据情况做限流、关店或清退处理。
第四章 价格管理
商家在妈妈良品销售的商品的价格由商家自行制定,但妈妈良品有权对商家的价格依法进行干预。商家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商家自行负担,由此给妈妈良品造成的一切损失,妈妈良品有权向商家追偿。
1、商家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其他电商平台促销时,同款商品在妈妈良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该商家在其他平台的价格。
2、商家保证在妈妈良品S级大促的生效起止期限内,商家在妈妈良品出售的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商家在其他平台店铺的价格。
第五章 禁止性规定
一、违背承诺
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妨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具体行为如下:
1、妈妈良品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2、妈妈良品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退一赔三、维修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3、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
4、加入特殊优惠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提供服务的;
5、拒绝按照用户购买的价格成交或者拒绝提供承诺服务的;
6、商家拒绝按照承诺给妈妈良品、用户提供服务的;
7、商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
处罚措施:
1、公告警示
2、商家违背以上承诺的,每次扣除保证金200元。
二、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商业活动中商家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发布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买家产生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对涉及虚假宣传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因虚假宣传违规损害用户体验的,商家需按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标准对用户予以赔付。
三、恶意骚扰用户
指商家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用户,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商家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他人或使用任何引起他人不满的字句,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在沟通过程中或者在评价以及补充回复中等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的。
2、商家在日常运营中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消费者,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等情形的。
3、因商家虚假交易行为引起的威胁、恐吓平台工作人员、举报人和消费者的。
处罚措施:
恶意骚扰用户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
四、侵害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权益
指商家未经允许或非法获取平台用户信息,通过利用平台内经营行为获取的用户授权信息、订单数据等谋取私利、从事损害平台或用户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将信息泄露、交付、出卖、出借、出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未经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等。
处罚措施:
发生上述行为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情形严重的,将报警处理。
五、扰乱平台秩序
指商家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等市场秩序,侵害其他商家、用户或平台权益,对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平台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账户,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
2、诋毁平台形象或者其它任何商家、品牌、产品的形象。
3、通过回复评论、论坛发帖或客服端等方式散播反动、暴力、色情等违法信息的内容,或用于非正常交易目的,如进行传销活动等。
4、泄露平台的任何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平台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和数据等。
5、以任何方式损坏或破坏商家后台系统等,使其不能运行、超负荷运行或干扰其他使用方,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任何与商家后台等所有账户、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行为。
处罚措施:
发生上述行为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情形严重的,将报警处理。
六、恶意倒卖
指商家在店铺经营过程中,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使用不正当方式批量复制他人店铺内的商品的;大量违规铺货恶意挤占平台流量的;并通过购买他人店铺内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订单交易的;干扰平台经营秩序、损害合规商家权益及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的行为。
处罚措施:
发生上述行为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情形严重的,将报警处理。
七、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源
指商家刻意规避平台规则或管控措施,违背平台正常经营秩序,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平台资源(平台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优惠券、流量、标识等),损害平台、消费者或其他商家利益的行为。
处罚措施:
发生上述行为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
八、不配合验货、验厂
指商家未按照平台有关规定配合验货、验厂的行为。
处罚措施:
发生上述行为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
九、出售非全新商品
消费者投诉非全新商品,有长期生活使用磨损痕迹等视为严重违规。根据举证发现并无他人使用痕迹,如为由于商家未尽商品检视义务而导致消费者体验受损情形的,如商品有塑封但实际无塑封、塑封包装破损、防撕贴破损、非原封包装、商品内夹带他人退货信息、商品内部异物等,视为涉嫌出售非全新商品。
处罚措施:
发生上述行为的,妈妈良品将对商家采取每次扣保证金500元的处罚。情形严重的,将报警处理。
第六章 附则
1、妈妈良品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及国家法律法规,随时调整本规则并通过【妈妈良品商城-个人中心-帮助反馈】处进行公示;商家入驻妈妈良品即表示接受妈妈良品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如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正式书面盖章的通知方式告知妈妈良品并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出平台,良品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与乙方解约。如相关变更生效后,商家登录或继续使用平台将表示商家接受修订后的规则。
2、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同时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妈妈良品有权酌情处理。但妈妈良品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mamagoods@mama.cn 。
4、发布日期: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