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良品平台交易纠纷处理规则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4日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01日
妈妈良品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商品及服务,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妈妈良品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妈妈良品平台销售方与消费者
第一条 交易
1.1平台内向用户推荐并进行销售的具体商品(以下统称“商品”)由妈妈良品销售方提供。妈妈良品平台销售方,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区分为自营销售及第三方销售,自营销售方为广州树懒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三方销售方为入驻本平台的第三方入驻商家(以下统称“商家”)。
商家应当保证所售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对其所售商品进行如实描述,同时承担商品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得违反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协议《妈妈良品入驻商家管理总则》等平台全部规范/规则/管理办法。平台会对商家的资质信誉进行严格筛选,并要求提交其身份、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以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
1.2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平台售后规则等向消费者提供售后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如商品适用),商家应当积极处理用户的退换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
1.3商家应积极响应并处理用户的纠纷问题,根据用户诉求在平台规定时间内协商处理,包括但不局限于更换/补送商品、口头或公开致歉、部分或全额退款、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等
1.4用户若存在以下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商家或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发货、取消订单、拦截已发货的订单等措施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将自有账户内的优惠、促销信息转卖、转让予他人;
(2)用户通过平台及其合作商的合法活动页面之外的第三方交易渠道获得优惠券并在平台内进行使用;
(3)用户通过机器手段,恶意批量刷取优惠券并在平台内进行使用;
(4)用户利用软件、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在平台内套取商品、优惠券、运费或者其他利益等其他不正当行为;
(5)扰乱综合平台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单独或协助商家进行虚假交易的行为,如高频下单、高频领取优惠券,产生虚假交易数据,如虚假的评价、虚假销量等。非个人真实消费目的交易行为,如异常囤货转售等商业目的;
(6)恶意退款、骗赔等行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骗取平台、商家的退款、赔付资金或权益;
(7)从事其他扰乱平台交易及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二条 交易纠纷处理
2.1商家应与消费者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响应并处理消费者的纠纷问题。若商家与消费者就订单产生交易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如双方协商未果,则可在商品确认收货后7日内向妈妈良品平台申请由平台介入处理。
2.2平台在受理消费者与商家在平台上产生的交易争议处理申请后,发现以下情形,平台有权不予受理,可自行通过司法机关等维权途径向商家主张违约责任,
(1)交易订单显示的商品服务与买卖双方约定的实际交易商品或服务不一致,导致交易事实无法查清的;
(2)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违约责任承担并履行完毕,一方或双方再次因同一事由产生争议的;
(3)消费者主张交易引发的额外损失的。
2.3平台受理纠纷期间,双方应当按照平台处理纠纷的提示或发送的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及时提供相应凭证。
2.4妈妈良品平台收集到双方提供的凭证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消费者进行赔付。若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举证要求提供凭证的,妈妈良品平台有权按照实际收集到的凭证做出处理。
2.5若经妈妈良品平台核实,商家存在消极处理等违反平台规定的行为,妈妈良品平台将敦促商家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对于情节严重情况,妈妈良品平台将暂停提供服务或终止合作。
第三条 举证责任
3.1消费者将其与商家因交易行为产生的争议提交妈妈良品平台,符合平台受理范围的提交即视为用户委托妈妈良品平台判断与该争议相关的事实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而作出处理决定。
3.2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妈妈良品平台有权要求消费者或商家提供证据证明,买卖双方应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如果在过程中或事后发现有一方提供的凭证中存在虚假或伪造,则当事人承担相关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3.3妈妈良品平台并非司法机构,也非专业的纠纷解决机构,仅是基于相关法规的规定及买卖双方的意愿,妈妈良品平台无法保证处理结果符合用户的预期,也不对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如消费者因此遭受损失,可自行向责任方追偿。
第四条 违规措施处理
4.1消费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平台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1)限制账号基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登录、搜索、浏览、转发、加购、收藏、下单、支付、评价等;
(2)限制用户注册、获取平台特定福利或权益,如领券、参与活动、邀请等;
(3)回收/限制使用不当得利,包括对于用户通过违规等不当行为获得的红包、优惠、赔付资金等禁止使用,针对已使用的红包、优惠、赔付资金等要求退回。
第五条 商家申诉处理
5.1 商家对平台作出商家与消费者双方交易纠纷处理结论不予认可的,可在一定 期限(具体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内通过【商家后台中心-财务管理-保证金赔扣 单-发起申诉】;平台应在收到商家申诉内容后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相应结 果,特殊时期或复杂场景处理时效可能有所延长。
5.2 商家应自行对提交的申诉凭证真实性、关联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 责,平台将基于普通人的认知,根据该等证据作出纠纷责任的归属认定及申诉 处理的结论。平台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凭证进行判断。 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平台对处理结果免责。
5.3 针对同一交易纠纷处理事项,商家最多只有一次发起申诉机会,其他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4 商家申诉成功的,对应的纠纷处理结论将予更改;申诉失败的,对应的纠纷 处理结论将维持。商家发起申诉或者申诉期间不影响平台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效力。
第六条 附则
5.1妈妈良品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公示。
5.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施行的法律。当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同时相关协议将按法律规定进行修改或重新解释,而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不变。
5.3本规则于2023年7月24日发布,于2023年8月1日生效。
5.4妈妈良品平台联系方式:平台“帮助反馈”在线客服渠道或者通过客服热线
“400-869-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