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良品平台信用评价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促进诚信交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监督权,规范平台内信用评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平台完成真实交易的买家与卖家。所有评价行为须基于实际交易事实,不得虚构、诱导或恶意攻击。
1. 评价资格:买家在订单状态为“交易成功”(即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方可对本次交易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评价。
2. 评价时限:自交易成功之日起 15日内 可提交或修改评价;逾期不可新增或更改。
3. 评价内容:
(1) 可对商品质量、描述相符度、物流服务等维度进行评分(如1–5星);
(2) 可发布文字、图片或视频评论,内容须与本次交易直接相关;
(3) 不得包含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广告引流、政治敏感等违法不良信息。
4. 评价不可删除:平台不得删除、屏蔽或篡改买家发布的合法评价,但有权对违反第3款第(3)项的内容进行隐藏处理,并保留原始记录备查。
1. 平台根据买家评价、纠纷率、履约时效、违规记录等评估卖家信用。
2. 卖家信用将影响店铺曝光、活动报名、保证金要求等权益。
3. 对于刷单炒信、诱导好评、威胁差评等违规行为,平台将视情节采取警告、扣分、限流、下架商品直至清退处理。
1. 买家应基于真实体验客观评价,不得:
(1) 虚构交易进行评价;
(2) 恶意给予不实差评以胁迫商家退款或赔偿;
(3) 通过评价实施骚扰、勒索或其他不当行为。
2. 对存在异常评价行为的买家,平台有权限制其评价权限或售后权利,并纳入用户信用记录。
2. 信用评价规则向所有用户开放查询。
3. 用户可对违规评价或信用操纵行为向平台举报,平台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将提前7日公示。